《广州市快递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1260 0 0 2023-02-22
快递揽收方面
快递企业在寄件人填写快递运单前,应当提醒其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相关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在快递服务合同上以醒目方式列出相关保价规则、保险服务项目和赔偿标准,并按照寄件人的要求予以说明。快递企业未向用户公布或者出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时限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并可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予以处罚。
快递投递方面
快递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应当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并告知快件投放的地址,免费保管期限,以及超时保管收费标准等信息,快递企业不得向收件人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投递费用。(快递企业与收件人或者寄件人重新约定的情形除外)
若快递企业向收件人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投递费用,在完成投递前录入或者上传虚假的投递信息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快递企业应当将快件及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不能按时、按址投递的快递企业应当与收件人协商确定投递事项,无法协商一致的快递企业在征得寄件人同意后可以作改投其他地址或者退件处理。
在快递业务经营方面
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倒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邮政管理部门提供的备案文件,快递末端网点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邮政管理部门制发的备案回执开办者的企业名称所属快递品牌的专用标识。
此外,《征求意见稿》要求快递企业进行分拣作业时,应当使用专门的场地和设备,按照快件的种类和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不得占道分拣。禁止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损毁。如有抛扔、踩踏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损毁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并可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